项目编号:AFZ******
根据《关于加强依法必招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意见》(兴政发[2021]128号)和本工程发包文件的规定,安丰镇富强村盛家自然村道路浇筑工程的发包工作已经结束,预成交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承包人办法,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拟成交人 | ******有限公司 |
成交价(元) | 168286.00 |
项目负责人 | 李杰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7******36??? |
职业资格书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证书编号 | 苏******8518????? |
本项目预成交公示期自2024-8-19起,至2024-8-20止。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发包方提出。公示期满对预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发包人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委员会
日期: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