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A************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兴化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项目已经由兴化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兴数备[2025]37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化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项目设计二标段(北门)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兴化市东门、北门、沙沟 2.2工程规模:北门:北门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包含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修缮,历史街巷的外立面改造,空地的建筑物织补,现有建筑的改造利用等。 东门: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包含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修缮,历史街巷的外立面改造,空地的建筑物织补,现有建筑的改造利用等。 沙沟:对沙沟古镇保护更新内容的中心街文旅街区改******居群)、石梁民宿建设项目、虹桥环境整治、机农厂巷功能提升、小镇客厅环境提升、南大街鱼市口周边业态提升等。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5付款方式: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合同签订后技术团队进场工作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30%,******财政局审核后付合同价的40%。
施工图阶段:分标段完成施工图设计,对应标段的施工图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并完成预算财政审核后,按审核的该标段建安费及约定设计费费率,支付设计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具备资质一和资质二
资质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二: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5 年 06 月- 2025 年 09 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t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改造或修缮类设计项目且合同总面积不小干 2000 ㎡,以工程设计合同载明的设计内容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
有效期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信用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40 分 设计方案部分: 5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R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 |||||
R******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 | 信誉 | …… | ||||
类似项目业绩(15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改造或修缮类设计项目且合同总面积不小干 2000 ㎡,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以工程设计合同载明的设计内容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要求。 | ||||||
项目组成员(25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同时具备具备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资格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3.规划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得3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4.规划专业设计人(1人):具备规划类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5.项目其他专业人员:具备1名注册工程师得3分,每增加1名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所有项目组成员中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各专业负责人。 2、时间要求: 2025年6月-2025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3、以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职称或资格证书的扫描件为准,无需签章,未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的,不予计分。社保证明和证书扫描件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否则不予计分。 | ||||||
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设计说明(8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对排水现状、相关规划及项目背景的熟悉程度。 (好得6-8分,较好得4-6,一般得3分) | ||||
城市设计(12分) | 对于片区现状情况、区位、上位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定位等。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现状分析方案全面、清晰、明确 (好得9-12分,较好得5-8,一般得4分) | ||||||
重点方案设计(16分) | ①根据对项目规划区域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综合交通体系构建;②开发建设思路;③重要节点方案设计(重要节点需包含:建筑修缮、街巷外立面更新、新建建筑物织布等类型,重要节点选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概况选定,重要节点总方案面积需≥2000㎡);④技术路线及公共空间设计;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现状分析方案全面、清晰、明确。 (好得12-16分,较好得7-11,一般得6分) | ||||||
运营策划方案(8分) | 对本项目特色打造、开发运作时序谋划、落地可行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好得6-8分,较好得4-6,一般得3分) | ||||||
后期服务及进度安排(6分) | ①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合理;②项目难点重点分析是否合理;③后期人员配备服务计划是否合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好得4-6分,较好得2-4,一般得1分) | ||||||
设计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玉带路万寿巷15号 | 地址: | ******服务中心南大门东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解女士 | 联系人: | 蔡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