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35 蕲春县西河驿至管窑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沥青、水泥供应2标段:S235 蕲春县西河驿至管窑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水泥供应商招标文件澄清回复函
各投标人:
关于《S235 蕲春县西河驿至管窑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沥青、水泥供应2标段:S235 蕲春县西河驿至管窑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水泥供应商》项目编号(HBQC-202511GL-******2)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费,请明确收费标准并举例说明。
答: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收取。举例说明:当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时,计算方式为:100万元×1.0% (500-100)万元×0.7% (1000-500)万元×0.55% (5000-1000)万元×0.35% = 1 2.8 2.75 14 = 20.55万元。最终收费以实际中标金额计算为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关于送货地点、结算周期、货款支付方式及货款支付比例等关键条款缺失,请予以明确,并申请提供合同模板一份。
答:①. 送货地点:蕲春县西河驿至管窑。②.支付方式:施工过程中,每个月的第一天汇总上个月实际供货量(双方签字确认)每月7号前根据上个月实际总供货量支付50%的计量款;每月累计的剩余50%计量款等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360天内付清。合同模版已附最新招标文件中,请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3、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水泥型号关于分品种分包装方式数量未明确,请予以明确。
答:本次招标的水泥型号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包装方式为每种型号均按散装占80%,袋装20%进行分配。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