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2、C-03地块用地条件修改必要性报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一、编制背景
为了推动乐东县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互动;盘活尖峰镇区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高效发展。拟修改《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2、C-03地块用地条件,修改面积1.93公顷。
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重大调整程序对该地块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二、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2月11日
三、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http//Ledong.hainan.gov.cn);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咨询电话:0898-******。
五、附图
特此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