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400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钓鱼镇南赵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已由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兴行审备【2023】5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钓鱼镇南赵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钓鱼镇南赵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化市钓鱼镇南赵村
2.2 建设规模:南赵村范围内农副产业展示馆提升、新建乡村会客厅、新建善治广场、民房外立面出新、村庄亮化、水环境提升、公厕提档升级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工期 |
************ |
钓鱼镇南赵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 设计+施工+采购,设计任务书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
658.41
|
120 日历天 |
2.4 付款方式:
设计部分:图纸提交甲方确认或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并通过江苏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且待省级项目资金到位后 30 日内结清;
施工部分:工程竣工并通过江苏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且待省级项目资金到位后 30 日内付至合同价的6 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定价的 97%,工程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根据审定结果结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要求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未实施注册职业资格的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担任;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不可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兼任设计负责人时,须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9)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 年 11月-2024 年1 月, 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 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4 业绩要求:/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 3.3(6)、3.3(7)、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8 其他要求:
3.8.1 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2 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3特别提醒: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 月 2 日 17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交易平台 ”是指::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录外系统;
投标人访问“ 电子交易平台 ”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taizhou.gov.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化市钓鱼镇南赵村 地 址:******街道双谭村
电 子 邮 箱 : 电 子 邮 箱 :
联 系 人 : 冶先生 联 系 人 : 李女士
电 话 :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