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针器械及疫苗厂房二期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针器械及疫苗厂房建设项目已经由泰州市姜堰区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无针器械及疫苗厂房建设项目》(泰姜数投备[2024]6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针器械及疫苗厂房二期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后时路北侧、兴姜大道南侧地块
2.2建设规模:项目投资42395.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0747万元),用地面积73343.59㎡,建筑面积98637.6㎡,建设生产性用房、非生产性用房及辅助用房、道路、绿化、管网、水电等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无针器械及疫苗厂房二期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量核算、造价核算、造价控制、签证管理、初审等;
(2)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
(3)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作量进行审核并提供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4)审查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的该项目预算,对单缺项、漏项、清单特征描述不清的认定,参与施工过程中相关事项的认质认价;
(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提供涉及工程部承包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询价咨询及其他咨询服务;
(8)提供该项目各类中间支付的审查工作;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自收到完整书面竣工结算起三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跟踪审计初审报告,报告对变更内容及价款要有特别说明。
2.4 项目名称:无针器械及疫苗厂房二期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2.5 发包内容:无针器械及疫苗厂房二期项目跟审服务跟踪审计;
2.6 合同估算价:109万元;
2.7 最高投标限价:109万元;
2.8 服务期:737日历天(实际与工程总承包工期同步);
2.9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主体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5%;竣工结算核对提供初审报告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结清余款。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 证书(有效期内)。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5)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1)、3.4(2)、3.4(3)、3.4(4)、3.4(5)、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申请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 5 日至2025年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98号,联系人:吉女士******045)购买招标文件,或者将以上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接受;
5.3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6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7.评标办法
7.1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姜堰区科技路159号22号楼 |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路296号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邰仁杰 | 联系人:朱君凤 |
电话:0523-****** | 电话:0523-****** |
2025年2月5日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