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邀 请 函
(被邀请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泰湖鑫福里项目,就其工程结算审核(复审)服务进行邀请招标,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泰湖鑫福里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复审)服务
2、项目地址:健康路以东、京泰路以西、森园路以南、运河路以北
3、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64355㎡(96.53亩),建筑容积率:1.4≤F≤1.6,建筑密度≤28%,总建筑面积约130000㎡,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90097㎡≤S ≤102968㎡(其中商业面积约11000㎡)。送审价约为6.2亿元。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泰湖鑫福里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复审)服务 。
5、审计服务范围:对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单位结算价款的工程结算审核(复审)服务。
6、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根据苏价服******集团收费标准计取),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钢筋和预埋件的计算复核费用均综合考虑在上述收费里,不再另行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均按1.0考虑。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8、服务期限:90天。
9、付款方式:以整体项目的送审价作为基数计算服务费用。咨询人提交工程结算审核(复审)报告并经委托人审核无误认可后,委托人一次性支付该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复审)服务费用。
特别说明: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集团造价咨询服务类A库内单位;
2、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3、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旧版不分级别造价工程师,下同),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项目组日常人员不少于两人(不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且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包含土建、安装专业各一名)。
5、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6月社保均在本单位缴纳,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社保、职业资格证书以总公司或分公司名义缴纳及注册均可)。
6、投标人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7、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本项目投标单位通过邮箱将资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集团阳光采购平台注册为会员并办理有效CA证书,否则无法参与本次投标。******集团阳光采购平台
******/→点击右侧“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泰湖地产1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中标人须缴纳场地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收 费 标 准 |
收费类型 |
中标价 |
收费标准 |
工程、物资类 |
10万元以下 |
0元 |
|
10万元(含)-50万元以下 |
300元 |
||
5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 |
500元 |
||
1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 |
||
服务类 |
10万元以下 |
0元 |
|
10万元(含)-50万元以下 |
300元 |
||
50万元(含)以上 |
500元 |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