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25年4月2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4年4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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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全文链接)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链接) | 发文时间 |
1 | ******有限公司 0.2GW通信用智能钠离子电池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承诺制) | 2025-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