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11月26日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62):各市县全面排查房地产项目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完善房地产项目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对运行存在问题但仍需继续保留的房地产项目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照销号标准完成整改。 |
整改牵头单位 | ******人民政府 |
整改时限 | 2024年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莫少钦******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一)已组织排查全县房地产项目自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制定台账,并完成分类处置整改工作。 (二)2024年全县已接入市政管道房地产项目13个,保留运行的自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房地产项目30个(涉及14个污水处理设施),有效监管自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房地产项目1个(涉及1个污水处理设施)。 |
工作成效 | 已开展全县房地产项目自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并制定台账,并完成分类处置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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