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州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问:一、关于TSG T7007-2022的适用范围 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主要适用于电梯整机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而门机整机作为电梯的组成部分,不属于该规则强制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的范围。 我单位产品符合的国家标准。 我单位生产的永磁同步门机整机完全符合以下最新国家标准:GB/T 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GB/T 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且上述国家标准已对电梯门机的设计、制造、性能和安全要求作出了全面规定,能够充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设置技术要求的不合理性。要求门机整机符合TSG T7007-2022属于超出必要范围的技术要求,可能造成以下问题:增加不必要的认证成本、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与现行国家标准体系不协调。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单位请求:1.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中关于"门机整机符合TSG T7007-2022"的要求,明确门机整机符合GB/T 7588.1-2020和GB/T 10058-2023即可;2.如需引用TSG T7007-2022,请明确具体适用的条款和范围;3. 保证所有潜在投标人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参与竞争。
答:原招标文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技术评分标准门机系统:“投标产品门机整机采用永磁同步门机符合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且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2分”。修改为“投标产品门机整机采用永磁同步门机且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2分”。
问: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管理体系“(5)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我们认为: 1.项目需求的关联性无关:电梯设备的核心是安全、性能和质量。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与电梯的制造、安装和运行安全没有直接关联。要求此证书作为评分项,超出了项目的实际需要。2.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该要求不当提高了准入门槛,将一些有实力但未专门申请此证书的供应商排除在外。这限制了市场竞争,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
答: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保证产品不会出现纠纷。
问:三、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准、门机系统“②门电机防护等级 IP≥65的得2分;”我们认为:1 . 技术参数的必要性:该防护等级超出项目实际需求。电梯门电机通常安装在相对封闭、干燥的井道或层门上方。在这种环境下, IP65的防护等级要求过高,属于不必要的技术门槛。2.标准的适用性:该参数引明显超过国家标准对乘客电梯要求,不属于国标对普通乘客电梯的要求。要求招标方提供设置此参数的具体标准或依据。3.评分项的公平性:该要求构成对特定供应商的倾斜。该要求不当排除了使用符合常规防护等级但性能同样可靠的门电机的供应商,限制了有效竞争。
答:经调研,市场上满足以上要求的品牌远远大于3家,不存在指向性。
问:四、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准、门机系统“⑤层门锁、轿门锁电气触点或门锁插针耐久度次数≥1000 万次的得2 分;”这条不妥,理由如下: 1.参数远超强制标准,缺乏必要性:根据国家强制标准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门锁装置的机械及电气耐久性仅要求承受100万次循环操作,该标准是保障电梯安全的最低且核心要求。1000 万次的要求是强制标准的10倍,而电梯整机设计寿命通常为15年,日常使用中门锁实际启闭次数远低于此阈值,此参数属于过度要求,与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实际需求无关。2.参数脱离行业实际,不具适用性:从行业实践来看,即便是对老旧电梯更新等项目的技术要求,门锁设计使用寿命也仅要求不低于300万次,这已是高于基础标准的严苛要求。1000万次的指标远超当前行业主流产品的普遍水平,并非电梯行业的通用或推荐标准,将其作为评分项缺乏实际应用依据。3.参数设置构成歧视,违背公平性:该要求实质是通过远超标准和行业常规的指标,不当提高了投标门槛。这会将众多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且在市场上长期可靠应用的供应商排除在外,人为限制了有效竞争范围,可能存在为特定具备超高标准产品的供应商“量身定制”的倾向,违背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竞争原则。
答:经调研,市场上满足以上要求的品牌远远大于3家,不存在指向性。
问:五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准、电梯整机系统“1、投标产品制造企业整体软件系统(主控系统、门机控制系统、 称重系统、轿厢显示、轿顶控制)与所投的电梯品牌完全一致的得10分, 一项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关于这条, 我们有三条疑问1.该要求超出法规标准,缺乏必要性:国家电梯标准仅要求各系统独立满足安全和功能要求,并未强制规定所有软件系统必须来自同一品牌。招标文件要求所有软件系统品牌完全一致,超出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必要技术范畴, 属于不合理的技术壁垒。2.该标准违背行业惯例,不具适用性:电梯行业普遍采用模块化设计,主机厂常采购专业厂商生产的优质门机、称重等系统。这些系统自带独立软件,性能稳定可靠。招标文件的要求与行业主流设计和采购模式相悖, 将成熟的集成方案排除在外,不具备实际应用价值。3.该评分项设置构成歧视,破坏公平性:该条款通过捆绑非必要的品牌一致性要求,实质是为具备全系统自研能力的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这会将众多符合国家标准、采用成熟集成方案的供应商排除在外,限制了有效竞争,明显违背招投标公平原则。
答:经调研,市场上满足以上要求的品牌远远大于3家,不存在指向性。
问:六、在九月三十号招标人和代理公司答疑时说“经调研,市场上满足以上要求的品牌大于3家”请问开标后能否公布你们调研的数据?
答:调妍数据不对外公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27日09点00分。请各投标人通过CA锁下载查阅本项目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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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