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简阳市广播电视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简阳市分公司 | 简阳市简城镇新民街139号广电大楼7、8楼 | 2,540,000.00元 | 97.0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简阳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简阳市广播电视运行维护服务 | 简阳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1)制定传输网络的安全检查制度,保证镇街、村、终端网络传输安全,严防非法信号的干扰和入侵。制定线路维护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2)负责IP广播的链路传输。(3)确保简阳市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实现五级联动,及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一体化广播,并提供传输链路和确保互联互通等。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供应商应提交应急广播平台的运行情况、可检测终端的在线情况以及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完成情况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火安、董本建、谢开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定额2******银行账号详见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1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C******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2.本项目备案号为:************2795,本项目编号以N************为准。预算金额:2,550,000.00元,最高限价:2,550,000.00元。
3******财政局,电话:028-******。
4.付款条件说明:
(1)每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迟出具完税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剩余70%服务款项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按照该季度运行维护资金(即合同金额的17.5%)的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季度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全额拨付;季度综合评分80分(含80分)-89分,拨付当季度运行维护资金的90%(即季度运行维护资金×90%);季度综合评分80分以下的,由考核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整改完成后拨付当季度运行维护资金的80%(即季度运行维护资金×8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迟出具完税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50%;
(3)剩余70%服务款项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按照该季度运行维护资金(即合同金额的17.5%)的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季度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全额拨付;季度综合评分80分(含80分)-89分,拨付当季度运行维护资金的90%(即季度运行维护资金×90%);季度综合评分80分以下的,由考核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整改完成后拨付当季度运行维护资金的80%(即季度运行维护资金×8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等额增值税发票(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迟出具完税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50%;
(4)剩余70%服务款项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按照该季度运行维护资金(即合同金额的17.5%)的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季度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全额拨付;季度综合评分80分(含80分)-89分,拨付当季度运行维护资金的90%(即季度运行维护资金×90%);季度综合评分80分以下的,由考核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整改完成后拨付当季度运行维护资金的80%(即季度运行维护资金×8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迟出具完税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50%;
(5)剩余70%服务款项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按照该季度运行维护资金(即合同金额的17.5%)的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季度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全额拨付;季度综合评分80分(含80分)-89分,拨付当季度运行维护资金的90%(即季度运行维护资金×90%);季度综合评分80分以下的,由考核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整改完成后拨付当季度运行维护资金的80%(即季度运行维护资金×8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迟出具完税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50%
5.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成交日期:2025年05月19日。
9.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共15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7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旅游局
地址:******街道人民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1栋13楼17-2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严东泉、王梦杰、汤柳妮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