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平面媒体宣传服务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宣传部
******宣传部平面媒体宣传服务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泰州市对各市区的考核明确要求,在泰州日报社有一定的用稿数量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6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为充分展示海陵区在“冲击‘千亿主城’打造‘幸福标杆’”中的新担当、新作为,全面报道海陵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成效、新经验、新做法,进行新闻宣传合作。2、泰州日报社是泰州市宣传舆论的主渠道、主阵地,拥有全市覆盖范围最广的党报《泰州日报》(日发行量9万份),代为运营“泰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泰州学习平台。拥有“微泰州”“坡子街”微信公众号、"新泰州”APP、“驰新闻”“最泰州”抖音号、泰州新闻网等新媒体平台,在新闻报道与传播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在大型活动策划运营方面具有丰富的运作经验和执行能力。泰州日报社还与主要央媒、省媒以及其他重要外地媒体建立了常态化合作机制,有利于合作开展外宣工作。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泰州日报社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Q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7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驰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人民东路26号
联系电话:0523-******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黄女士
******街道人民东路37号
联系电话:0523-******
3.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25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书(泰州日报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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