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12500吨铍铜合金型材、铍铝合金型材、铍型材新型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宁路北侧、兴达路西侧、大自然东侧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从事铍铜合金型材、铍铝合金型材、铍型材的生产制造销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2500吨铍铜合金、铍铝合金、铍型材(主要产品为:铍锭150t、铍型材150t、高铍铝合金150t、铍粉50t、铍铜合金胚锭4000t、铍铜板带型材4000t、铍铜棒型材1000t、铍铜丝型材1000t、铍铝合金型材200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熔融、浇铸、制粉、筛分分级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预处理装置+离线式脉冲清灰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要求;熔融、连铸、刮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预处理装置+离线式脉冲清灰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要求;热轧、挤压、退火、拉丝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喷淋洗涤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要求;酸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酸雾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要求;熔融、浇铸、重熔、压铸等产生的废气经预处理装置+离线式脉冲清灰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相关要求;危废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6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要求;化验室产生的废气经酸雾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7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要求。 ************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长江;含重金属的生产废水、地面冲洗用水、初期雨水经2#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酸洗后水洗。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通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焊渣、废钢丝棉、废包套、脱气废渣、脱脂槽渣及槽液、钝化废液、酸洗废液、废边角料、废乳化液、废轧制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袋、化验废液、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系统废膜、废碳分子筛等。其中,废焊渣、废钢丝棉、废包套、脱气废渣、废边角料、其他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滤袋、纯水制备系统废膜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清洗后回用至生产;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至生产;脱脂槽渣及槽液、钝化废液、酸洗废液、废乳化液、废轧制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化验废液、废过滤材料、废碳分子筛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零”排放。 |